问题 |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算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男方于婚前全款购房,即使房产证于婚后办理下来,也是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男方在婚内对房产进行了处分,加女方名字,实质上是婚内的房产赠与行为,并且完成了登记手续,已经是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未约定份额的,那么在离婚时双方一般是等额分割。 一、全款买房,离婚后怎样分配财产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二、男方买房子离婚后房子是谁的 男方买房子离婚后归谁,需分以下情况: 1.如果男方是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全款,则该房产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男方只是婚前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则女方对该房产享有一定的份额。 3.如果男方是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女方对该房产享有一定的份额。 三、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离婚后的分割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具体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按揭购房,且婚后共同还贷的,则房产在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是男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或者男方父母支付首付购房,但婚后男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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