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适龄青年都可到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过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寸照片3张,去户籍所在地基层武装部或人武部现场报名,也可以在街道办事处,农村的朋友直接找村里的民兵连长和村支书也一样。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