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界定合伙企业破产清偿的方式? |
释义 | 合伙企业财产破产后,并不是简单的归其合伙人所拥有,而是要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合伙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来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来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哪些 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权利包括管理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异议权和撤销权;根据合伙企业财产权利内容的不同享有共有权或共用权;利益分配权。各个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义务包括对合伙企业忠实;企业存续期间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认缴出资。 二、参合的合伙人如何退出企业 一、依据您们当初签订的合伙协议履行,通常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或退还投资资金。要看合伙企业现在还有多少财产,按比例退还。二、合伙企业退伙,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伙时的出资比例对实际合伙财产进行分割。三、如果有借贷合同在先,或者可以有证据证明是附带有借贷合同而且双方实际执行的就是借贷合同,是可以认定为假股真债,那么是需要还本付息的。如果是真的股权投资的话,那么也是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回购,但是很难直接要求公司退款,因为有偷逃资金的、偷逃税金的嫌疑,除非事先有约定由投资前的原股东用公司的钱回购。四、合伙财产归合伙企业及全体合伙人出资人所有,退伙和解散,都要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可以协商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将合伙企业变更为个体户,但是要对合伙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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