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审谈话怎么回答 |
释义 | 一、怎么回答 1、以回答为主,问什么答什么,不要回答发问以外或看似有联系的事情; 2、回答必须是自己完全了解的情况,把握不准不要说,因为政审通常是关系到入党、提拨或录取等重要事情,一些自己只是听说或不完全掌握的情况可能会有不利影响; 3、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既不要夸大,也不要空洞。 二、发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政治审查不合格: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不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不能旗帜鲜明地捍卫党和国家、人民利益,不能同一切错误思潮和倾向进行斗争。 (3)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正在被侦查、起诉和审判。 (4)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带头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5)道德品质败坏,生活作风不检点,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行为。 (6)对党不忠诚老实,对党组织回避和隐瞒重大政治历史和其他问题,在政治审查中弄虚作假或不接受、不配合党组织的政治审查。 (7)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参与邪教组织、严重违法违纪等行为,本人在政治上、思想上不能与其划清界限。 (8)党组织认为发展对象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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