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审考察谈话会问本人些什么 |
释义 | 一.政审考察谈话一般围绕: 1.家庭出身(父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成分,有无海外关系、是什么样的海外关系) 2.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 3.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 4.有无受奖励或处分的情节 5.道德品质 6.缺点和不足 7.直系血亲 8.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政治历史情况,等等进行提问。 如果是保密单位(公安、国防科研等)或政治条件要求高的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还要对旁系亲属、配偶、未婚对象(确立关系前应向组织汇报)进行政审。 二.政审内容: 1.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 2.能:主要指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应用能力; 3.勤:主要是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精神; 4.绩:主要是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三.政审实行流程主要有: 1.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 2.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面审或函审; 3.审核考察结果及写出考察报告。 政审,是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十八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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