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相互保的重疾险可以进行无名受益人设置。但是,投保人在选择无名受益人时需要注意,无名受益人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一半。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可以指定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和受益人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健康保险、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的受益人分别适用本法第六十七条至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至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至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七条至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2. 《保险法》第七十一条:无名受益人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一半。 3.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无名的受益人,但是应当在规定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投保人在选择无名受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保险金额的一半。同时,需要注意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