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欠条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定全名,如果是自然人,还应写明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欠款的具体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当写清楚欠款的具体原因,特别是数额较大的欠款; 4、写清楚欠款的具体的利息的计算,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 5、应写清楚欠条本息偿还的期限及支付方式; 6、应由欠款人本人亲自签字,按手印; 7、最好还应当写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