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交通事故,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交通事故中,理赔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的损失情况,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理赔的基础,其中包含了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责任认定和双方的损失情况等。 2.医疗证明:如医院的出院证明、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用于证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情况。 3.车辆损失证明:如车辆维修记录、评估报告等,用于证明车辆的维修费用以及修复后的市场价值。 4.收入证明:如单位工资证明、个人加班证明等,用于证明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和收入损失。 5.其他证明材料:如通行证、停车证、路段监控录像等,用于证明交通事故的发生和责任认定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义务存在缺陷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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