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抵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
释义 | 1、房屋抵押登记流程: (1)提交材料; (2)房屋交易大厅受理材料; (3)十个工作日领证。 2、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将自己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屋供作担保,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进行登记在册的过程。房屋抵押权登记对房屋抵押的一种确认,也是房屋交易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一步手续。 一、个人房屋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之间借款用房屋作抵押,具体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方法如下: 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材料。 住宅登记费:80元/套(件);非住宅收取房地产抵押手续费,现行按抵押价值的0.2%,登记费550元/件。 二、房屋抵押登记费要给多少 房屋抵押登记费是指房屋的贷款人到房管局进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由产籍收取房屋抵押登记费,80元/每套。 依照规定,假如你所购买的是期房,那么在整个办理购房流程中,会产生房屋抵押权登记费用的环节有两个地方:一处是在购房者签订商品房的预售合同之后,办理房屋按揭时,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此时所产生的费用为八十元/件(非住宅性费用是五百五十元/件)的抵押权预告登记费;第二处是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需要和贷款银行共同申请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此时又产生笔80元/件(非住宅为550元/件)的登记费用。登记费的收取对象是申请人。房屋权抵押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收取,而商品房预抵押登记其登记费应当由抵押权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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