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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擅自允许他人出资入股是合法的吗
释义
    股东擅自允许他人出资入股不合法。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其他股东未知晓的情况下同意他人入股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允许出资入股实际上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且公司章程也需修改,应经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因此,股东擅自允许他人出资入股不合法。
    一、公司法对表决权规定有哪些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东入股需要什么手续
    股东入股需要手续如下:带上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身份证原件、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向营业执照注册地工商局提交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记录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
    记载在股东名单上的股东,可以主张按照股东名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入股不签合同能算借款追回吗
    入股是合同行为,又是投资行为,不能算为借款,建议委托律师代写入股合同,规避投资风险。入股资金如果注入公司后公司未依据约定予以出资登记或未出具出资证明的,或者入股资金支付给其他股东代为缴纳出资而未向公司缴纳或者缴纳后公司未予以登记或出具出资证明的,入股出资人可以公司或股东违约依据入股协议的约定要求进行出资登记或返还出资而取消入股;如果入股人已实际出资且工商登记部门门已登记的,则不能再要求退还。如果双方协商入股算借款,应该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如果出现借款争议,合同可以作为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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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