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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
释义
    可撤销婚姻具有如下法定事由:当事人因胁迫而结婚,或因一方隐瞒患有重大疾病,没有在婚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且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男方什么情况算骗婚?
    男方骗婚的情况如下: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可撤销婚姻的行为,一方故意隐瞒欺骗对方不利结婚情况,性向、家庭情况、婚史、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况属于骗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婚姻有效吗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种类;因胁迫结婚的。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前患有重大疾病的,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的。
    三、民法精神病人的婚姻是否有效
    精神病人的婚姻不属于无效,但是精神病人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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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8: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