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诉状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进入速裁厅的案件多长时间能开庭? 一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速裁的程序: 虽然各地区法院对民事诉裁程序的范围规定不一致,但大都是证据比较充分、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明确的简单民商事案件且当事人不提出鉴定、反诉等事由,且不存在需要公告送达等情形的,并且标的额在规定以下的都纳入民事速裁的选案范围。 实践中一般规定了以下纳入民事速裁程序的范围,如: (1)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纠纷的案件; (2)当事人自行和解或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要求予以确认的案件; (3)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争议的离婚案件; (4)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离婚、赡养、抚养、扶养案件; (5)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债务案件; (6)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被告不需公告送达的银行借贷及其他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7)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房地产案件; (8)当事人无争议的其他各类民事、经济诉讼案件。 二、刑事案件的侦查至审判阶段是怎样的? 2、侦查阶段的期限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如果在上述期限不侦查终结,且是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那就是一个半月。 另外,还会存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情形,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期限重新计算。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4、审判阶段(一审) 法院应当在受理后的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具有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另外,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法院后,期限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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