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提升课后服务水平;适当延长服务时间 原则上不早于本市正常下班时间;小学生作业不离校 初中生大部分书面作业在校完成;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节假日等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