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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释义
    核分公司名称,成功后,打印出来,第一页全体投资人《合伙人》签字处由总公司签字。
    (一)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领取企业设立申请表
    (三)打电话预约入资时间
    (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总公司的公司章程加盖公章
    (六)《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七)填写委托书《法人签字》
    (八)打电话预约申请注册工商时间电话预约
    (九)到预约的时间,拿号到受理窗口交资料《受理后》
    (十)一个星期以后,领取营业执照正副(同时交申请费用,出照费是300元。)
    一、分公司注册登记的一般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二、办理分公司需要租赁合同吗?
    需要,办理分公司需要提交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也就是租赁证明,如果不存在租赁关系的,则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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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7: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