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要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这两个基本事实。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工资单或工资银行转账记录、同事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用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的工资数额。收集了充足的证据后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到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