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一方与人同居离婚应付精神赔偿吗 |
释义 | 分居期间一方与人同居,离婚应付精神赔偿。分居不等于离婚,此时双方仍属于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一方与人同居的,属于过错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规定,因一方与他人同居离婚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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