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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但实际操作起来就复杂了。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改名的,要由父母或者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部门审查、审批后予以更改;
    18周岁以上成年人要求改名,则需要理由充分且经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更改姓名。通常情况下,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是不予更改姓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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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2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