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级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及方式 |
释义 |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方式及对人大代表适用拘留措施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通过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产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拘留人大代表需经人民法院检查报告或许可,上级代表报告或许可,下级代表可报告或许可或委托检察院报告或许可。乡、民族乡、镇代表由县级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代表大会。 法律分析 一、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方式是什么 1、我国五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分别是依据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出来的。 2、县级以下人大代表,通过选民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第四十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二、对人大代表可以适用拘留措施吗 1、如果担任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在对其进行审理的时候,需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法院检查,进行报告或者报请许可才可以,所以如果我们得到许可是可以进行拘留措施。 2、拘留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告或者报请许可。 3、拘留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直接向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或者报请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告或者报请许可;拘留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结语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选举方式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两种形式。县级以下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则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选举过程中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并设有秘密写票处。对于担任人大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措施的适用需要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法院检查并报告或报请许可。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向人大主席团、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检察院报告或报请许可。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