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火灾造成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额,受害方和责任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确定,需要法院判决的,应由有资质的价格评估机构做出损失额评估。没有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做出的损失评估,除非当事人均认可,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物价局是行政机关,不是评估机构,也不核定火灾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