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
释义 | 北京城镇职工社保缴费标准如下: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4、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职工社保缴纳流程如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 5、每月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职工社保可以到社保局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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