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胎开放后原违规二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正式落地,元旦后生育二孩都属合法。2016年1月1日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已征收的各省二胎罚款不会退回;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该当事人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原违规二胎,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三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