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按共同财产分割,否则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共同支付首付的按共同出资分割,未共同出资的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一方或其父母支付首付的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获得房子的一方需给予对方补偿。法院将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如果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款,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果,则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如果房屋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房产处理方式: 1. 如果婚前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则如果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则房屋按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不能证明共同出资,则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2. 如果婚前一方或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则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获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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