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关于清算程序如何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上关于清算程序的规定如下: 1、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金,并缴纳所欠税款; 4、有限责任公司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因分利不匀等其他人为因素,导致公司趋于解散,个别股东请求予以清算不成,由此产生的纠纷,人民法院一般不应受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循公司法基本原则,重视和尊重公司的高度自主权,只有在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面临受损时才可适时的、适当的介入公司内部运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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