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一、个人所得税税起征基数 2018年8月31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目前是5000,并对一般个人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对于偶然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一次性扣减。 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有哪些? 目前适用的个人所得税为超额累进税,税率为3%到45%,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目前的税率分为3%、10%、20%、25%、30%、35%、45%几类。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速算扣除数是3500元,但是从2018年10月1日起变更为5000元。其中速算扣除数分别为:其中不超过1500元的为0元;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为105元;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为555元;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05元;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2755元;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为5505元;超过80000元的13505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