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都是答非所问的回答,是不是律师请看清咨询的问题。 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人禁止结婚。 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配偶。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患者不能结婚。 4.遗传性精神患者禁止结婚。如患 精神分裂症 、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 5.遗传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结婚。如患有生殖器官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等,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结婚。 各种重度能智低下者。 7.如患有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以及严重的心、肾等重要器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减轻前(包括刚刚稳定者),暂时不宜结婚。 8.近亲不能结婚,更不能生育。 9.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如软内病、发育不全、原发性癫痫、成骨不全、视网膜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10.患有染色体隐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如血友病、红绿色盲、肾原性尿崩症、维生素D性佝偻病、遗传性肾炎等。 11.患有染色体隐性遗传病陆碧锋者不宜结婚。如先生性聋哑、全身白化病、全色盲体位性蛋白尿、特发性低血糖、高度近视等。 12.患染色体平衡易位者不宜结婚。如先天缺陷和呆傻等。 13.患有多基因遗传病者不宜结婚。如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和原发性癫痫等。 子慧戚宫瘤不包括在内早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