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庭审判陈述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仲裁开庭陈述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案情灵活进行。被告不出庭时,仲裁庭可进行缺席裁决。缺席裁决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可做出仲裁裁决并申请强制执行。陈述时必须还原真相,不能撒谎。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开庭陈述应该怎么进行?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 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劳动法》第83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庭开庭裁决,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 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并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5、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 6、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合议并作出裁决; 7、仲裁庭复庭,宣布仲裁裁决。 8、对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庭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二、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很多劳动仲裁申请人都担心如果被申请人不出庭,那么劳动争议是不是就无法得到解决,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按时参加仲裁开庭活动既是当事人的权利,也是当事人的义务,当事人应当根据通知的开庭日期和开庭地点积极应诉,到庭参与庭审。 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如果被申请人在开庭后未到庭,而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即视为被申请人主动放弃了仲裁庭调查、质证、辩论、发表最后意见等一系列的权利。仲裁庭可以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并审查被申请人提交过的书面材料后直接作出仲裁裁决,即缺席裁决。缺席裁决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做出仲裁裁决,对发生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能够仲裁这个程序是非常的重要的,在劳动仲裁开始之后,当事人是可以进行陈述的,当事人陈述的时候必须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需要还原真相,不能够撒谎。 结语 劳动仲裁开庭陈述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自己有利进行陈述。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开庭裁决时,可选择程序如下:查明到庭人员,宣布仲裁庭纪律;宣布开庭,告知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听取申诉和答辩;调查问题并征求意见;调解或休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布裁决。若仲裁庭难作结论,可延期裁决。劳动仲裁被告不出庭时,仲裁庭可缺席裁决,被告视为放弃权利。缺席裁决后,申请人可申请强制执行。在劳动仲裁中,陈述必须实事求是,还原真相,不能撒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五条 【作出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一条 【仲裁庭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二条 【书面通知仲裁庭组成情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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