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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需要登记备案吗
释义
    1、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
    对于住宅用房来说,暂时可以不登记备案,但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对房屋租赁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就有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一房多租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转租给别人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一、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当事人双方在去有关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除了需要书面租赁合同之外,还会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来说,各自要求的证件是不同的:
    1、出租人的有关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证件和土地使用证;如果是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应另外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2、承租人的有关证件: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的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3、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4、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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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0: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