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房屋他项权证哪里办理 |
释义 | 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 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当地的房管局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二、委托办理他项权证额外提供什么材料?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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