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辩护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成立,可以从一下几方面着手:1、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2、成立条件:首先,是否构成毁灭?毁灭,是指用摔砸、焚烧等方式使物品部分或全部丧失其使用价值或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多种多样。3、情节要求:行为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意思是指毁坏重要物品造成损失严重的,或者毁坏方法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紧急物品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一般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进行处罚,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