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的方式是否包含口头和书面形式的明示和默示? |
释义 | 承诺方式对合同成立至关重要,法律通常规定承诺应以明示或默示方式表达,但不对具体方式作规定。明示方式可采用通知、口头或书面表示,即使要求书面形式,也可口头承诺。 法律分析 包含。承诺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表示传达给要约人所采用的方式。对一项要约作出承诺即可使合同成立,因此承诺以何种方式作出是很重要的事情。一般来说,法律并不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规定,而只是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所谓明示的方法,一般依通知,可以口头或者书面表示承诺。一般说来,如果法律或要约中美与俄规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承诺,当事人就可以口头形式表示承诺。 拓展延伸 承诺的方式:口头、书面、明示和默示的比较与适用条件 承诺的方式可以通过口头和书面形式进行,而明示和默示则是指在承诺中的表达方式。口头承诺是指通过口头语言进行的明确承诺,而书面承诺则是以书面文件形式记录的承诺。明示承诺是指明确表达的承诺,通过明确的语言或行为来表示意图。默示承诺是指未明确表达但通过行为或情境中暗示的承诺。在法律上,明示和默示承诺的适用条件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需要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因此,在选择承诺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口头、书面、明示和默示的比较,并根据适用条件做出合适的选择。 结语 承诺方式的选择对于合同的成立至关重要。一般来说,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承诺应采取何种方式,只要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达即可。明示方式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表示承诺,而默示方式则通过行为或情境中的暗示实现。在选择承诺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口头、书面、明示和默示的比较,并根据适用条件做出合适的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承诺的有效传达是确保合同成立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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