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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进行股权转让呢?
释义
    进行内部股权转让只需要股东之间达成合意即可,不需要经过任何股东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应当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并不是登记之后才取得股东的资格。
    一、股东变更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吗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新股东是基于股权转让入股的,不但需要签署相应的协议,同时也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同时股东之间可以转让部分股权,在协议签署之后,需要修改公司的章程,同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在新股东入股之后,一般是不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
    二、经营范围到底如何变更,税号可以更改吗
    经营范围变更税号不变。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变更:1、按公司内部程序来说,要召集股东会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决议来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此决议需要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才能通过;2、从行政程序来说,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后要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同时如果变更后的经营业务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也需要完成一定的批准程序,合法经营。
    三、股东名册与工商登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股东名册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股东名册只对内部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商事外观主义,公司登记的文件具有较高的公示公信力,在涉及善意第三人时,应以工商局登记的股东信息为准,立法宗旨是保护善意第三人,保证交易安全。股权受让人可以要求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公司无正当理由怠于办理,受让人可以提起股权变更登记之诉。股东名册一般有以下法律效力:1、权利推定股东仅凭股东名册上记载本身就可以主张自己为股东。公司没有义务查证股权的实际持有人。2、对抗效力即使合法合理地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股东权利的行使会受到约束。关于工商登记对股权情况的公示,从商事外观主义出发,善意第三人基于对该登记内容的信赖,即使登记股东并非实质股东,亦可要求其承担责任。3、免责效力公司基于股东名册上记载,向名册上股东履行合同义务,即使该股东并非实质股东,公司亦可免责。公司义务包括通知参加股东会、红利分配、表决权确认、新股认购权及优先购买权之确认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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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7: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