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火车带行李的规定:每位旅客可免费携带物品20千克,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旅客携带行李体积的规定每件物品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但乘坐动车组时不超过130厘米。不能携带的行李物品国家禁止或限制携带的物品。 法律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配合行李物品安全检查,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遵守乘车秩序,文明礼貌;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车,不得干扰驾驶员安全驾驶。 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及客运站,旅客还应当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旅客乘车前,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客票记载的身份信息与旅客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简称票、人、证)进行一致性核对并记录有关信息。 对旅客拒不配合行李物品安全检查或者坚持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实名制管理的客运班线拒不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者票、人、证不一致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不得允许其乘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