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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防暑费发放是怎么规定的
释义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一、高温费标准是什么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二、降温费标准是多少
    降温费的标准:
    1、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为夏季在岗的员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用于防暑降温的福利;
    2、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属于两个不同的费用,所以防暑降温费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3、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三、高温补贴的收取标准
    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目前的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是这样的: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小时(含加班加点,下同)1.5元;有防暑降温设备或有防暑降温设备但达不到降低工作场所温度效果的室内劳动者每人每小时1元。需要说明的是,高温津贴是不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扣减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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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