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约定不准结婚的协议是有效的吗 |
释义 | 离婚时约定不准结婚的协议无效。 双方在离婚时所订立的协议约定一方女儿读大学之前不准与他人结婚或同居,若被发现,共同所有的住房归另一方所有。该协议属于附条件合同,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所约定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但附加条件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剥夺了一方的结婚权利,因此,该附加条件是无效的。 一、怎么约定夫妻共同财产 1、约定双方必须是要建立或者已经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协议必须由婚姻当事人亲自订立,不能由他人代理。 2、夫妻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进行约定。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约定的内容限于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 4、约定要明确,明确具体的财产内容、财产处所、财产归属等。 5、虽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但未缔结婚姻或者婚姻被宣布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的夫妻身份未得到法律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或者无效。 二、婚前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房产共有吗? 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前协议内容包括房产共有一般是有效的,但是作用有限,未发生变更登记,对第三人不产生效力。同时,约定如果附有一些违法的条件时,有可能协议无效。应谨慎为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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