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构成伪证罪的,由涉及提供伪造证据案件的法院进行审理。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一、如何认定主要犯罪地 主要犯罪地的认定:1、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的成立起主要作用的行为地;2、包括一人犯数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3、必要的时候,是指对查清主要犯罪事实以及及时处理案件更为有利等情况。《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是不是移送管辖 犯罪当事人是法院近亲属需要移送管辖。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移送管辖。其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 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如何确定地域管辖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