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执行财产就要拘留 |
释义 | 法律分析:无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也不能拘留被执行人。因为人身权大于财产权,你这里没有触犯刑法,是由民法规制的,不用拘留。不过你在义务未履行之前,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有财产都会被执行,没有执行期限制。1、要分清是有能力而故意逃避执行,还是,确实无财产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具体的强制措施,实现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的行为。强制执行有以下措施:(1)扣留、提取、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储蓄存款或者其他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等,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供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2)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3)责令当事人当面交付财物或者票据;(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6)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存款的划拨或转交。2,如果是确实无财产执行的,不能适用刑法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第313条)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也不适用司法拘留。3,只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才能进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刑罚。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和在刑事审判中扰乱法庭秩序,情节严重尚未触犯刑法的人给予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适用拘留措施,必须是对于极少数有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经再三说服教育,仍坚持不改的,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报人民法院院长审查后,作出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民事执行一般是不会涉及到犯罪,所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一般是不会拘留的,如果出暴力阻碍执行的,即使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也会对被执行人拘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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