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中请假制度的规定细则是什么? |
释义 | 劳动法休假制度规定细则是怎样的 劳动法休假制度规定的具体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动法孕妇请假规定 劳动法对孕妇请假没有规定。关于孕期的相关规定有: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管理怎样写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管理您可以参照下文立一个表: 第一部分目的 第一条为将本公司内有关给假规定予以制度化、标准化,促使公司各部门人员请假能有所遵循。 第二部分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因病就医、休息或因事不能上班者,原则上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条》应及时转交行政部备案,以便核查。 第三条员工因急病、急事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于当班时间内用电话、托人带信等方式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天数等,待上班后补办手续。续假按请假规定办理。 第三部分批假权限 第四条员工请病、事假在一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两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领导副职请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四部分病假第七条员工请病假应持县、区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书,办理请病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现行工资发放50%。 新劳动法的加班制度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哺乳期请假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 1、女职工哺乳期间,每天安排1小时休息或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哺乳期间计算劳动时间。哺乳期应至婴儿满一周岁止。2、若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然,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3、女职工哺乳期间,也可以向用人单位请哺乳假,是否准许由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哺乳期间的工资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年度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 该内容由 徐一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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