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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病请假的规章有哪些
释义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薪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薪资保障制度。最低薪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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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