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铺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
释义 | 一、店铺使用权年限到期怎么办 1、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具体情况要看开发商取得的证件上对楼下商铺的用途性质是怎么定义的,如果是纯商铺就是40年,综合用地是50年,如果也是规划为住宅那就是70年,不过其性质就不是商铺了。对于开发商所说的商铺年限有70年的说法购房者不可轻信,一定要查看他的土地使用权证件。2、我国房地产行业产权证没有明晰所以造成了很多96年年之前购房或者96年左右报批的地块可以报建住宅和商铺,用地性质上并没有区分,商铺在房产证上会注明为商业用房,可以办营业执照,但使用年限没有单独注明。后来规范用地性质的划分,出让的用地就区分了住宅和商铺的性质,商铺的房产证会注明40年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二、安置房使用年限到期该怎么办 1、安置房土地证年限到期,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或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 2、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但应依法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安置房最早并无产权,但安置房的使用者可以在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金之后再办理相关的产权手续,获得安置房的房产证。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安置房年限一般为70年,使用年限到期之后,产权所有人在支付一定的费用之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处房产。 三、店面到期房东收回店面转让费怎么办 店面合同到期后转让费租客是可以要求收回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四、店面合同到期我该怎么办?? 合同上注明你有优先承租权,收回店面自用不补偿装修费.他们以自用为由收回店面,租给别人做宾馆.如果不搬或要求点补偿可以协商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