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临时监护人资格? |
释义 | 法律分析: 监护人资格如下: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弟姐妹; 4、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5、对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交法院裁决。未经指定不得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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