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怎么构成的? |
释义 |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客体为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制度; 3、主观上行为人表现为过失;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一、玩忽职守罪有哪些表现特征 玩忽职守罪的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二、玩忽职守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三、玩忽职守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1、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和财产; 2、玩忽职守罪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玩忽职守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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