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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人合作到期不想继续合作,能让对方退出吗?
释义
    法律分析:合伙人退出生意,是很正常的诉求。处理流程:1、与合伙人协商,表明退出的原因;2、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3、有工商登记股权的,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做生意,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合同生效一般并不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合伙人到期后,合伙人会退出,以前付的钱会退还吗?
    合伙人退出的,钱按照合伙人协商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进行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到期后,合伙人要退出,之前交的钱要退吗?
    合伙人退出的,钱按照合伙人协商或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进行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人合伙做生意有股权纠纷
    3个人合伙股权的分配方式:三人合伙,股权按照投资的多少进行分配。有其他技术或专利入股的,折算成资金进行分配。或者按照股权百分百比例,将其三等分,但是股份不可能完全均等。可协商一人股份稍高一些,作为管理者。合伙人必须按合伙协议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跟表兄弟合伙做生意,入股没签合同,已经退股了,能起诉要回钱吗?
    入股没有签合同公司就倒闭了是可以退款的。应当签发出资证明书,需要载明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成立日期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倒闭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该内容由 唐凤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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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