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补办结婚证不是要本人去。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需材料:双方当事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3张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婚姻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无档案可查证明;委托书。工作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补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