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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招标代理公司成立条件
释义
    招标代理公司成立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终止招标的六种情形法律规定如下:
    1、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招标原则出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必须终止后重新招标;
    2、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变化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要调整相关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才能重新招标;
    3、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经营,因此需要取消招标项目的;
    4、招标人的经营方向改变或生产任务需要调整的;
    5、由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划分招标项目标段的;
    6、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的三人时。
    综上所述,招标代理公司成立条件,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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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