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主观故意体现在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相关法律以过错推定为前提的过错归责原则,行政机关没有义务证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负有主观过错,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处罚存有异议的,应举证证明自己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作为案件事实的一部分,工商机关在案件调查中,应收集反映行为人主观因素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