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解除依据什么规定 |
释义 |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我国“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发生了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后,享有解除权一方的劳动者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即告终止,无须获得用人单位同意。3、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一、有几种方法可以解除合同? 三种,解除合同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方法。 1、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式为准,比如签订解除协议,通过书信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 2、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但是基于合同解除产生的债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二、怎样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双方可以在履行过程中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 2、行使约定解除权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的,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行使法定解除权; 4、当事人一方拖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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