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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权利冲突与解决方法
释义
    商号权和商标权冲突问题需要建立统一管理、统一保护体制,明确将他人在先的商标作为商号登记的禁止要件,区分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分别给予完全保护和一般保护,以减少费用、节省资源、提高效率。
    法律分析
    【答案】:商号权和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商号权是商号使用人将其商号依法登记而取得的专用权。商号作为生产经营厂商的字号,是企业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权和商号权的冲突的原因是:
    (1)采取分别立法、分别注册、分别管理的方式。商标主要受《商标法》的调整,商号主要规定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两者是并行的制度,对商标的保护不涉及商号,对商号的保护也不涉及商标。
    (2)商标和商号法律保护的不平等,《商标法》是法律,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只是行政法规。而且商号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目前所发生的商号权与商标权冲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将其他企业的商标作为商号使用。二是将其他企业商号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就第一种形式的冲突,《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已有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对第二种严重侵犯企业商号权的保护,法律规定仍是空白。所以应明确商号权的性质,建立统一管理、统一保护体制。建立驰名商号评定制度,进行完全保护,禁止将登记在先的驰名商号注册为商标。在商号立法中,要明确将他人在先的商标作为商号登记的禁止要件,区分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分别给予完全保护和一般保护。对于驰名商标,应赋予完全保护,对一般商标给予一般保护,从而可以减少费用,节省资源,提高效率。
    结语
    商号权和商标权都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商号权是商号使用人依法登记取得的专用权,是企业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商标和商号权冲突的原因主要是立法和保护不平等。为解决此问题,应建立统一管理、统一保护体制,明确驰名商号评定制度,禁止将登记在先的驰名商号注册为商标。在商号立法中,区分驰名商标和一般商标,给予不同程度的保护,以提高效率、减少费用、节省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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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8: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