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交物业费违反了什么法律 |
释义 | 不交物业费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费包括: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4、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 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1、物业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2、物业资质有问题,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3、物业要求业主未收房就交纳物业费,可拒交; 4、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合同; 5、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足够的证据; 6、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由开发商缴纳物业费; 7、物业公司未按照合同履行服务责任,全体业主都可拒交,但要有足够的证据; 8、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所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业主可以拒交。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