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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释义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一、年收入六万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年收入六万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新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把起征点提高到了六万,但是个人所得税还是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中包括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因此,你可以先通过计算各项的专项附加扣除,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是否是扣工资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不是扣除工资。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5000起征点、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疾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专项附加扣除,转换为月收入的税收计算方法如下:
    1、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2、所以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种扣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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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