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是否有义务继续签订? |
释义 |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职工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其解除合同。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公司不需要续签孕期合同,而是应该让劳动合同在孕期结束时终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退休后多久不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工伤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工伤期间不可解除合同,需要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语 公司应该在孕期结束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续签孕期合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申请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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